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他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[2020年]1号)要求,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标要求
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,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,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要求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。
二、测试对象
符合山东省2020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,且专科段所学专业(类)符合《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录》要求。具体为:
本科招生专业 | 招生代码 | 学科门类 | 招生计划 | 学费 (元/生) | 对应专科专业(类) |
汽车服务工程 | 080208 | 工学 | 40 | 24800 | 5607汽车制造类 6002道路运输类 |
网络工程 | 080903 | 工学 | 40 | 24800 | 6101电子信息类 6102计算机类 |
工程造价 | 120105 | 管理学 | 60 | 24800 | 5405建设工程管理类 5407房地产类 5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6003水上运输类 |
人力资源管理 | 120206 | 管理学 | 70 | 24800 | 6306工商管理类 6307市场营销类 6308电子商务类 6901公共事业类 6902公共管理类 6903公共服务类 |
物流工程 | 120602 | 管理学 | 60 | 24800 | 6003水上运输类 6004航空运输类 6309物流类 |
酒店管理 | 120902 | 管理学 | 90 | 24800 | 6003水上运输类 6004航空运输类 6401旅游类 6402餐饮类 |
学前教育 (师范类) | 040106 | 教育学 | 60 | 24800 | 670101K 早期教育 670102K 学前教育 |
数字媒体艺术 | 130508 | 艺术学 | 60 | 26800 | 6501艺术设计类 6503民族文化类 6504文化服务类 6601新闻出版类 6602广播影视类 |
服装与服饰设计 | 130505 | 艺术学 | 40 | 26800 | 6501艺术设计类 6503民族文化类 |
三、报名方法
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。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、考试费用。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1月20日——2月7日
2、报名网址:www.hx.cn
3、报名确认:将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,核对无误方可打印准考证,参加我校测试。
四、专业综合能力测试
1、准考证打印:考生请于2月16日-2月21日,登陆我校官网(www.hx.cn)打印准考证;
测试时间:2月22日,测试时间为期一天;
地点:青岛恒星科技学院。
2、测试方式和科目涵盖课程
本科招生专业 | 专业科目1 9:00-11:00 | 专业科目1 14:00-16:00 |
汽车服务工程 | 汽车构造 (笔试) | 汽车电器设备 (笔试) |
网络工程 | 计算机网络基础 (笔试) | 操作系统 (笔试) |
工程造价 | 建筑识图与构造 (笔试) | 工程项目管理 (笔试) |
人力资源管理 | 经济学 (笔试) | 人力资源管理 (笔试) |
物流工程 | 物流概论 (笔试) | 运输管理 (笔试) |
酒店管理 | 酒店管理概论 (笔试) | 餐饮服务与管理 (笔试) |
学前教育 (师范类) | 教育综合(笔试) (教育学概论+普通心理学) | 学前教育综合(笔试) (学前教育原理+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) |
数字媒体艺术 | 现代设计史 (笔试) | 命题创作 (手绘插画创作) |
服装与服饰设计 | 中外服装史 (笔试) | 命题设计 (服装效果图手绘) |
五、成绩公布与合格标准
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,包括两门考试科目,每门考试科目100分,学校将于2020年2月25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测试成绩。
我校本年度的合格标准为:各专业单门课程不低于60分,两门课程总分不低于120分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,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。
2、考生严格参照测试时间、测试流程参加测试,不得提前或延后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,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,一律不予补考。
3、参加笔试考生,除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须文具外,其他物品(包括手机、手表、其他电子设备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书本及学习资料等)禁止带入测试封闭区。
4、参加技能测试考生,表演所需道具、服装自备,服装上严禁出现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任何标识图图案。
5、考生严格测试流程参加测试,严格遵守测试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指挥;违反规定者,取消测试资格。考区内严禁使用通讯工具,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。
6、凡有作弊者,我校将取消其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,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;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修正案九)》处理。
咨询方式: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招生处:0532-86667360
教务处:0532-86667031
青岛恒星科技学院
2020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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